本文件适用于能源与矿业学院包括但不局限于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,也包括各类实践、创新性训练等。
1.保险与实习经费
①保险。请指导教师提前10天填写,报给教学秘书处审核办理,详见附件1,具体保费情况,详见附件2。
②实习经费。可提前在财务办理借款,或者指导教师垫付,返回报销,实习经费报销单模版见附件3。
2.实习基地与科技矿场
①实习基地。指导教师依据实际情况,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,周期一般为5年,协议模版详见附件4。
②科技矿场。如实习基地具备创新性实习、实践,满足思政教育与学生就业等条件,在教务处报备,提供实习单位的名称与LOGO制作“科技矿场”牌匾,依据具体情况举行挂牌仪式。
③企业导师聘任。积极聘请实习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专业人才(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)为我校企业导师,并颁发证书,聘期一般为5年,聘任时需要填写附件5。
3.实习流程
① 做好实习前期安全、知识等培训工作,上报本科生外出实习详细的流程,见附件6。
② 填写附件7,双面打印,交学院审核后,报送学校备案。
③ 实习结束一周内,指导教师需填写附件8,如需要学生的具体信息,联系本科教学秘书。
④ 实习结束后,实习学生需提交《实习报告》(A4纸)
(/info/1112/1325.htm)和《实习日记》(A4纸)(/info/1112/1324.htm)进行存档。
⑤ 实习结束两周内,依据附件9提交附件3,交由本科教学秘书审核。
注:人均低于1000元。
4.宣传工作
指导教师详细记录整个实习过程,整理实习效果与心得,并于实习结束后3日内撰写新闻稿,交院办张悦老师处审核、发布。
附件:1.能源与矿业学院保险新模版(20240611)
2.固定保险方案收费表
3.能源与矿业学院本科生实习经费报销单
4.hth华体会网页版(北京)创新实践基地协议书模版20240617
5.论文校外指导老师信息模板
6.实习安排详细流程
7.hth华体会网页版(北京)师生集体外出公务活动申请表
8.能源与矿业学院实习监管数据模板
9.能源与矿业学院实习报销制度-新版-2019.6.13
能源与矿业学院
2024年1月11日